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2-11-16


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

202211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邹年喜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邹年喜

项目负责人邹年喜

报告编写人邹年喜

建设单位: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3902922557


电话:13902922557

邮编:516227


邮编:516227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长龙村田螺墩地段(惠深公路旁)惠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长龙村田螺墩地段(惠深公路旁)惠开有限公司


目录

1项目概况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2建设内容

3.3主要原辅材料

3.4生产工艺

3.5项目变动情况

4 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4.1.2废气

4.1.3噪声

4.1.4固(液)体废物

4.2 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5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评报告表结论

5.2批复结论

6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气

6.2噪声

7 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7.1.1废气

7.1.2厂界噪声监测

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人员

8.2仪器设备

8.3监测分析方法与监测仪器

8.3监测质量控制数据统计

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9.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3采样点位图

9.4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10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0.2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环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12、附件

附件1:关于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圣诞礼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阳环建函〔2016〕176号

附件2《关于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惠阳)建〔2019〕649号);

附件3:验收检测委托书;

附件4:验收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附件5: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附件6: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认定


1项目概况

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原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新联村,主要从事圣诞礼品(圣诞球、塑胶玩具等)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圣诞礼品(圣诞球、塑胶玩具等)150吨。

由于生产需要,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新联村搬迁至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长龙村田螺墩地段(惠深公路旁)惠开有限公司(E114.3159°,N22.9135°),占地面积2200m2,建筑面积4400m2201911月,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了《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12月,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出具《关于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惠阳)建〔2019649号)。

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主要从事圣诞礼品(圣诞球、塑胶玩具等)的加工生产,产品产量增加至200/年,增加注塑机5台、真空镀膜机1台等一批生产设备,并取消使用油性漆,喷漆工序均使用水性漆,水性漆用量10/年;取消燃生物质烤箱,增加1条电烘烤线、5台电烤箱;取消泡碱工序。

因公司发展需要,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分期建设,先期建设年产圣诞礼品(圣诞球、塑胶玩具等)200吨的一期项目(以下简称“迁改扩建项目(一期)”)。迁改扩建项目(一期)总投资200万元,于201912月开工建设,20202月竣工,主要生产工序为混料、吹塑成型、浸漆/浸油、烘干、真空镀膜等,暂未建设钻孔及粘金粉生产工序。迁改扩建项目(一期)于20203月投入调试运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调试运行。迁改扩建项目(一期)调试完成后,因收疫情影响,订单量少,企业无生产,故无法进行环保验收。

根据国务院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月)和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和规定,受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1210日对迁改扩建项目(一期)进行了资料核查和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的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于2022059日、628日、113日、114日分别对迁改扩建项目(一期)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建设单位现根据相关验收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结合现场监测结果,编写本验收监测报告。

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因受疫情及市场需求影响,本次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及环保验收监测时间跨度较大,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于20221113日组织施工单位以及验收检测单位召开了验收评审会,出具了验收评审意见,现根据验收意见结合验收监测报告,编写本验收报告。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月;

3、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

6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7、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DB44/814-2010);

8、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关于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惠阳)建〔2019649号)

2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长龙村田螺墩地段(惠深公路旁)惠开有限公司E114.3159°N22.9135°项目北面为厂区员工宿舍,东面为厂房B,南面、西面为空地


3-1 项目地理位置图

3-2 项目四至图


东面

南面

西面

北面

3-3项目四至实景图


3.2建设内容

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年产圣诞礼品(圣诞球、塑胶玩具)200吨,主要生产工序为混料、吹塑成型、浸漆/浸油、烘干、真空镀膜等,暂未建设钻孔及粘金粉生产工序。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规模、产品产量见表3-1,主要工程内容见表3-2,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3。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未超过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

3-1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建设情况表

主要指标

迁改扩建项目审批情况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实际建设情况

总投资(万元)

200

200

工程规模

占地面积(m2

2200

2200

建筑面积(m2

4400

4400

品及年

诞礼品(圣诞球、塑胶玩具等)200

圣诞礼品(圣诞球、玩具等)200

3-3迁改扩建项目(一期)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迁改扩建项目

审批情况()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实际建设情况()

应用工序

1

吹塑机

8

8

塑成型

2

碎料机

3

3

3

1

1

4

1

0

5

尘柜

1

1

表面除

6

4

4

7

动喷油机

1

1


8

动浸油机

1

1

9

烤箱

5

5

10

烤线

1

1

11

真空镀膜机

2

2

空镀膜

12

沾金粉台

2

0

金粉

13

清洗机(0.8t)

1

0

理不合格

3.3主要原辅材料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变化情况见表3-4,迁改扩建项目(一期)主要原辅材料与项目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3-4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迁改扩建项目

审批情况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实际建设情况

1

PS塑胶粒(新料)

110/

110/

2

胶半成品

80/

80/

3

性油漆

10/

10/

4

金粉

0.7/

0/

5

真空镀膜靶

(铝线)

0.04/

0.04/

6

白胶水

0.5/

0.5/

3.4生产工艺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4

3-4 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说明:

(1)混料:项目外购塑胶粒使用混料机搅拌均匀。由于项目使用的混料机为密闭设备,故在混料过程无粉尘产生和排放。

(2)吹塑成型:项目对塑胶粒熔融后置于对开模中,闭模后立即在型坯内通入压缩空气,使塑料型坯吹胀而紧贴在模具内壁上,经冷却脱模,即得到塑胶球半成品,此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同时,项目对吹塑机的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碎料:项目吹塑过程产生的次品、边角料经粉碎机碎料后交专业公司处理。由于粉碎机为密闭式设备,故项目碎料过程无粉尘产生和排放。

(3)喷漆、浸油、烘干:项目塑胶球半成品和外购的塑胶半成品一部分通过水帘柜的喷枪和自动喷油机在表面喷上一层油漆;另一部分通过自动浸油机进行浸油,使表面覆盖一层油漆;然后通过烤箱进行烘干。喷漆、浸油、烘干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在喷漆过程中水帘柜对废气进行初步预处理时会产生少量含有有机溶剂及油漆等污染物的废水。

项目烤箱燃料使用电能,无燃料废气产生。

(4)真空镀膜:部分工件应客户要求进行真空镀膜,使其表面更加美观。加工前,将靶材(铝线)固定在真空镀膜机的阴极中,将工件固定在正对阴极的阳极上,两者间距几厘米,随后将设备密闭进行抽真空,抽出气体为设备内的空气,不含大气污染物。

抽真空后,在阴极与阳极间加上电压,两极间产生放电,放电产生的正离子在电场作用下飞向阴极与靶材(铝线)碰撞,从靶材表面逸出粒子,该粒子溅射到阳极的工件上,沉积成膜,加工过程中在极小范围内瞬间温度为250℃,加工完成后迅速冷却,靶材充分沉积在工件上,无废气产生。

注:项目不设染色、印刷等工序;所用塑胶料均为新料,不从事废旧塑料回收;空压机为辅助设备,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3.5项目变动情况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不涉及钻孔及粘金粉两道工艺,其余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无重大变动。

4 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经三级化粪池初步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隆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房配套水帘柜产生的废水,低浓度废水收集后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回用一定次数后浓水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公司回收处置,不外排。

4.1.2废气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主要生产废气包括吹塑成型、喷漆/浸油、烘干等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吹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通过1套“活性炭+UV光解”设施处理后再通过1根约23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浸油、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通过2套“喷淋柜+活性炭+UV光解”处理后再各通过1根约25米高排气筒排放。

4.1.3噪声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噪音以及车间机械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车间墙体围蔽等综合降噪措施来降低厂界噪声排放。

4.1.4固(液)体废物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建设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

1)员工生活垃圾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现有50名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固废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塑胶边角料、不合格品、水性漆渣、水性漆罐、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泥及其他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4-1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表

序号

名称

产生量

贮存场所

占地面积

废物类别

危险代码

形态

贮存方式

贮存周期

1

废胶水罐

0.05t/a

废暂存

20m2

HW49

900-249-08

6

2

废活性炭

1t/a

HW49

900-039-49

6

4.2 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2

4-2 项目“三同时”环境保护完成情况一览表

项目

内容

防治措施

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废水

生产废水

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或经项目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低浓度废水收集后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回用一定次数后浓水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公司回收处置,不外排。

已落实

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相应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相应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

2017)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18)2002)一级A标准。

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经三级化粪池初步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隆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已落实

废气

废气

项目吹塑成型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经UV光催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m

吹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通过1套“活性炭+UV光解”设施处理后再通过1根约23米高排气筒排放。

已落实

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

喷漆、浸油、烘干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延伸至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m

喷漆、浸油、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通过2套“喷淋柜+活性炭+UV光解”处理后再各通过1根约25米高排气筒排放。

已落实

沾金粉工序废气

项目通过加强车间内抽风换气条件后排放,不设排气筒。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暂未建设沾金粉工序。

/

噪声

生产设备、通风机

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

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车间墙体围蔽等综合降噪措施来降低厂界噪声排放。

已落实

固废

一般固废

项目塑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塑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水性漆渣、水性漆罐等一般固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已落实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泥及其他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已落实

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

部门清运。

已落实

5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评报告表结论

(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吹塑成型工序:项目吹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039t/a。项目吹塑成型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经UV光催化装置处理(净化效率为:90%)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m,并高出200m半径范围内建筑5m以上,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39t/a,排放浓度为0.325mg/m3,排放速率为0.001625kg/h,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4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喷漆、浸油、烘干工序:项目喷漆、烘干工序总VOCs的产生量分别为1.4t/a。建设单位拟将喷漆、浸油、烘干过程设置在密闭车间,同时设置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延伸至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m,并高出200m半径范围内建筑5m以上。废气治理装置处理能力为10000m3/h,密闭车间废气收集率为95%,喷漆、浸油、烘干工序每天运行时间8h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治理率为90%,则总VOCs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133t/a,排放浓度为5.54mg/m3,均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限值要求。部分未收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经预测可知,总VOCs的无组织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厂界外33m处,无组织最大落地浓度为5.96E-02mg/m3,排放不会出现超标情况,无组织总VOCs厂界排放浓度均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沾金粉工序:项目沾金粉工序VOCs产生量约0.05t/a,产生量较少,项目通过加强车间内抽风换气条件后排放,不设排气筒。经预测可知沾金粉工序VOCs无组织排放厂界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厂界外33m处,浓度为6.48E-02mg/m3,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吹塑冷却水:项目吹塑工序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水是为了保证塑胶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内,以避免温度过高使塑胶料分解、焦烧或定型困难。该冷却用水仅在设备内循环使用,不外排,但会因蒸发损失少量水分,需定期补充水,每年补充水量约50吨。

水帘柜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房配套水帘柜产生的废水。项目设有4台水帘柜,每台水帘柜配套水槽的有效容积为0.36m3,水帘柜用水在循环过程会发生损耗,需定期补充,类比同类型项目的设备使用情况,水帘柜日补充水量为循环水量的4%~6%,本项目选取5%作为补充水系数,即补充水量为21.6t/a。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多次循环后废水吸收饱和需要定期更换,结合项目生产实际,该废水约每半年更换一次,即水帘柜废水产生量为2.88t/a。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或经项目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镇隆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最终排放至镇隆河。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塑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2批复结论

项目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不得擅自以再生塑料为原料,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胶黏剂、油性漆。

(2)项目水帘柜废水须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外排。

(3)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相应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相应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4)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吹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喷漆、浸油、烘干、粘金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5)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12348

-20082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危险废物的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6验收执行标准

6.1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Ⅱ时段排放限值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固定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参考国家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详见表6-1

6-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有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执行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akg/h

非甲烷

总烃

60

-

1.0

DB44/814-2010

6.0b

GB 37822-2019

1

0.2

0.1

GB31572-2015

甲苯

-

-

0.6

二甲苯

-

0.5

0.2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20

0.5

-

VOCs

30

1.45

2.0

备注:a、工艺废气排气筒未达到高于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5米以上的要求,其排放速率按标准50%执行。

   b、表示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6.2噪声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详见表6-2

6-2 厂界噪声排放限值

噪声类别

时段

标准限值Leq[dB(A)]

执行标准

厂界噪声

昼间

6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

夜间

50

7 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7.1.1废气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生产工艺废气的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详见表7-1

7-1 废气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

排放源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固定源废气

1#喷漆、浸油、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前监测点/处理后监测点

2#喷漆、浸油、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前监测点/处理后监测点

苯、甲苯、二甲苯、VOCs

13次,检测2

吹塑成型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前监测点/处理后监测点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废气

厂界

苯、甲苯、二甲苯、VOCs

非甲烷总烃

13次,检测2

厂区内车间外

非甲烷总烃

7.1.2厂界噪声监测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详见表7-2

7-2   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时间和频次

厂界噪声

厂界外共设4个检测点

等效声级

昼间、夜间各检测1次,检测2

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人员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的验收监测人员都已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均持“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发放的上岗证持证上岗,人员详细名单见表8-1

8-1 监测人员持证情况表

序号

姓名

上岗证编号

备注

1

孙显彪

JC2021-0014

采样

2

黄伟鹏

JC2018-0146

采样

3

李怀宇

JC2021-0940

采样

4

陈晓聪

JC2018-0169

采样

5

叶超让

JC2018-0168

采样

6

周淑婷

JC2018-7595

分析

7

夏杨

JC2019-0149

分析

8

丁梓钿

JC2019-0151

分析

9

廖雅颖

JC2018-7686

分析

10

叶志发

JC2020-0149

分析

11

陈健

JC2020-0589

分析

8.2仪器设备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验收检测所用的分析仪器设备均已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其中主要分析仪气相色谱见表8-2

8-2 主要分析仪器校准情况

序号

仪器编号

仪器型号及名称

上次检定/校准日期

下次检定/校准日期

1

YQSB-0050-01

GC-2014C

气相色谱仪

2021.01.06

2023.01.05

2

YQSB-0094-01

GC-2014C

气相色谱仪

2021.01.06

2023.01.05

8.3监测分析方法与监测仪器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验收检测所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设备见表8-3

8-3 监测分析方法与监测仪器一览表

序号

使

检出限

1

GC-2014C
气相色谱仪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附录D

0.01mg/m³

2

甲苯

0.01mg/m³

3

二甲苯

0.01mg/m³

4

VOCs

0.01mg/m³

5

非甲烷总烃

(固定源)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0.07mg/m³

6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0.07 mg/m³

7

厂界噪声

AWA568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0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1B
声级校准器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8.3监测质量控制数据统计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验收检测过程的监测质量控制数据统计见表8-4~8-9

8-4 废气现场监测仪器流量校准表

仪器

(编号/型号)

校准

时间

20220509

20220628

评价结果

校准流量

L/min

仪器流量L/min

相对误差

%

校准流量

L/min

仪器流量L/min

相对误差

%

YQSB-0145-01

MH1205

恒温恒流大气/颗粒物采样器

采样前

0.200

0.204

2.00

0.200

0.199

-0.50

合格

采样后

0.200

0.197

-1.50

0.200

0.197

-1.50

YQSB-0145-02

MH1205

恒温恒流大气/颗粒物采样器

采样前

0.200

0.205

2.50

0.200

0.204

2.00

合格

采样后

0.200

0.201

0.50

0.200

0.199

-0.50

YQSB-0130-01

MH3300

烟气烟尘颗粒物

浓度测试仪

采样前

30.0

30.3

1.00

30.0

30.1

0.33

合格

采样后

30.0

30.6

2.00

30.0

30.2

0.67

YQSB-0130-02

MH3300

烟气烟尘颗粒物

浓度测试仪

采样前

/

/

/

30.0

30.2

0.67

合格

采样后

/

/

/

30.0

30.4

1.33

YQSB-0130-03

MH3300

烟气烟尘颗粒物

浓度测试仪

采样前

30.0

30.1

0.33

30.0

29.8

-0.67

合格

采样后

30.0

30.2

0.67

30.0

29.9

-0.33

YQSB-0138-01

QCS-3000

双气路大气采样器

采样前

0.200

0.201

0.50

0.500

0.502

0.40

合格

采样后

0.200

0.196

-2.00

0.500

0.502

0.40

YQSB-0138-02

QCS-3000

双气路大气采样器

采样前

0.500

0.502

0.40

0.500

0.497

-0.60

合格

采样后

0.500

0.502

0.40

0.500

0.503

0.60

YQSB-0138-03

QCS-3000

双气路大气采样器

采样前

0.500

0.501

0.20

0.500

0.499

-0.20

合格

采样后

0.500

0.497

-0.60

0.500

0.496

-0.80

YQSB-0138-04

QCS-3000

双气路大气采样器

采样前

0.500

0.503

0.60

0.500

0.504

0.80

合格

采样后

0.500

0.498

-0.40

0.500

0.497

-0.60

YQSB-0138-05

QCS-3000

双气路大气采样器

采样前

0.500

0.501

0.20

/

/

/

合格

采样后

0.500

0.501

0.20

/

/

/

YQSB-0138-06

QCS-3000

双气路大气采样器

采样前

/

/

/

0.200

0.201

0.50

合格

采样后

/

/

/

0.200

0.201

0.50

YQSB-0129-01

MH3300

烟气烟尘颗粒物

浓度测试仪

采样前

30.0

30.2

0.67

/

/

/

合格

采样后

30.0

30.4

1.33

/

/

/

8-5 废气现场空白质控数据统计表

检测项目

20220509

20220628

评价

结果

现场空白1

现场空白2

现场空白1

现场空白2

非甲烷总烃(固定源)

0.07mg/m3

/

/

/

合格

苯(固定源)

0.01mg/m3

0.01mg/m3

0.01mg/m3

0.01mg/m3

合格

甲苯(固定源)

0.01mg/m3

0.01mg/m3

0.01mg/m3

0.01mg/m3

合格

二甲苯(固定源)

0.01mg/m3

0.01mg/m3

0.01mg/m3

0.01mg/m3

合格

VOCs(固定源)

0.01mg/m3

0.01mg/m3

0.01mg/m3

0.01mg/m3

合格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

0.07mg/m3

/

0.07mg/m3

/

合格

检测项目

20221103

20221104

合格

现场空白1

现场空白2

非甲烷总烃mg/m3

0.07

0.07

合格

注:当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报“<”加“方法检出限”表示。

8-6 废气实验室空白质控数据统计表

时间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评价结果

20220509

实验室空白1

非甲烷总烃

(固定源)

0.07mg/m3

合格

20220628

实验室空白1

0.07mg/m3

合格

20220509

实验室空白1

苯(固定源)

0.01mg/m3

合格

20220628

实验室空白1

0.01mg/m3

合格

20220509

实验室空白1

甲苯

(固定源)

0.01mg/m3

合格

20220628

实验室空白1

0.01mg/m3

合格

20220509

实验室空白1

二甲苯

(固定源)

0.01mg/m3

合格

20220628

实验室空白1

0.01mg/m3

合格

20220509

实验室空白1

VOCs

(固定源)

0.01mg/m3

合格

20220628

实验室空白1

0.01mg/m3

合格

20220509

实验室空白1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

0.07mg/m3

合格

20220628

实验室空白1

0.07mg/m3

合格

20220509

实验室空白1

(无组织)

0.01mg/m3

合格

20220628

实验室空白1

0.01mg/m3

合格

20220509

实验室空白1

甲苯

(无组织)

0.01mg/m3

合格

20220628

实验室空白1

0.01mg/m3

合格

20220509

实验室空白1

二甲苯

(无组织)

0.01mg/m3

合格

20220628

实验室空白1

0.01mg/m3

合格

20220509

实验室空白1

VOCs

(无组织)

0.01mg/m3

合格

20220628

实验室空白1

0.01mg/m3

合格

20221103

实验室空白1

非甲烷总烃

0.07mg/m3

合格

20221104

实验室空白1

0.07mg/m3

合格

8-7 废气实验室平行质控数据统计表

采样时间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1

检测结果2

相对偏差(%

评价结果

2022

0509

非甲烷总烃(固定源)

mg/m3

4.532

4.606

-0.81

合格

3.524

3.406

1.70

合格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

mg/m3

2.791

2.634

2.89

合格

1.670

1.632

1.15

合格

1.670

1.702

-0.95

合格

1.982

2.132

-3.65

合格

1.738

1.711

0.78

合格

2022

0628

非甲烷总烃(固定源)

mg/m3

16.48

16.64

-0.48

合格

8.430

7.882

3.36

合格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

mg/m3

1.594

1.557

1.17

合格

1.202

1.264

-2.51

合格

1.397

1.251

5.51

合格

1.196

1.210

-0.58

合格

1.379

1.282

3.65

合格

2022

1103

非甲烷总烃

mg/m3

0.715

0.729

-0.97

合格

0.639

0.614

2.00

合格

2022

1104

0.518

0.487

3.08

合格

0.700

0.690

0.72

合格

8-8 废气实验室平行质控数据统计表

时间

检测项目

曲线校准点

(umol/mol)

测定浓度

(umol/mol)

相对误差

%

评价结果

2022

0509

总烃

分析前

4

4.136

3.4

合格

分析后

4

4.094

2.4

合格

甲烷

分析前

4

4.046

1.2

合格

分析后

4

4.04

1.1

合格

2022

0628

总烃

分析前

8.1

8.031

-0.85

合格

分析后

8.1

8.037

-0.78

合格

分析后

50

50.580

1.2

合格

甲烷

分析前

4

4.075

1.9

合格

分析前

8.1

8.031

-0.85

合格

2022

0509

3

2.899

-1.7

合格

甲苯

3

2.973

-0.5

合格

乙酸丁酯

3

3.051

0.8

合格

正十一烷

3

2.999

0.0

合格

乙苯

3

3.054

0.9

合格

间二甲苯

3

3.013

0.2

合格

对二甲苯

3

3.010

0.2

合格

邻二甲苯

3

3.012

0.2

合格

苯乙烯

3

2.872

-2.2

合格

3

2.694

-5.4

合格

甲苯

3

2.985

-0.3

合格

乙酸丁酯

3

2.883

-2.0

合格

正十一烷

3

2.527

-8.6

合格

乙苯

3

3.291

4.6

合格

间二甲苯

3

3.196

3.2

合格

对二甲苯

3

3.742

11.0

合格

邻二甲苯

3

3.466

7.2

合格

苯乙烯

3

2.657

-6.1

合格

20220628

3

2.854

-2.5

合格

甲苯

3

2.747

-4.4

合格

乙酸丁酯

3

2.689

-5.5

合格

正十一烷

3

2.715

-5.0

合格

乙苯

3

2.959

-0.7

合格

正十一烷

3

2.715

-5.0

合格

乙苯

3

2.959

-0.7

合格

间二甲苯

3

3.220

3.5

合格

对二甲苯

3

2.841

-2.7

合格

邻二甲苯

3

2.719

-4.9

合格

苯乙烯

3

2.726

-4.8

合格

3

2.623

-6.7

合格

甲苯

3

2.784

-3.7

合格

乙酸丁酯

3

2.807

-3.3

合格

正十一烷

3

2.689

-5.5

合格

乙苯

3

2.790

-3.6

合格

间二甲苯

3

2.745

-4.4

合格

对二甲苯

3

2.943

-1.0

合格

邻二甲苯

3

2.684

-5.6

合格

苯乙烯

3

2.846

-2.6

合格

8-9 多功能声级计校准数据统计表

采样时间

仪器编号/型号

监测前校准

dBA

监测后校准dBA

示值误差

dBA

评价

结果

2022

0509

YQSB-0007-01

AWA5680型多功能声级计

93.7

93.9

-0.2

合格

93.8

93.9

-0.1

2022

0628

YQSB-0093-01

AWA5688型多功能声级计

93.7

93.8

-0.1

合格

93.8

93.7

0.1

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在验收监测期间,迁改扩建项目(一期)正常生产,生产工况:202259日加工生产圣诞礼品(圣诞球、塑胶玩具等)大约为0.53吨,设计加工量为0.67吨,生产负荷达到79.1%628日加工生产圣诞礼品(圣诞球、塑胶玩具等)大约为0.48吨,设计加工量为0.67吨,生产负荷达到71.6%113日加工生产圣诞礼品(圣诞球、塑胶玩具等)大约为0.52吨,设计加工量为0.67吨,生产负荷达到77.6%114日加工生产圣诞礼品(圣诞球、塑胶玩具等)大约为0.54吨,设计加工量为0.67吨,生产负荷达到80.6%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根据202259日、628日的废气监测结果表明,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吹塑废气处理设施对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平均去除率约74.6%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对废气中总VOCs的平均去除率约为63.5%

9.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2.1废气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废气监测结果如表9-1~9-4所示。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喷漆、浸油、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DB44/814-20101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排放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DB44/814-20102中无组织排放点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9-1 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检测

点位

采样

日期

标况

流量

(m3/h)

甲苯

与二甲苯合计

VOCs

浓度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浓度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浓度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1#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1#(处理前)

2022年

05月

09日

6586

0.07

/

10.4

/

40.0

0.26

6590

0.07

/

10.9

/

60.2

0.40

6434

0.07

/

12.7

/

35.4

0.23

1#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2#(处理前)

7740

0.07

/

11.4

/

61.9

0.48

8025

0.09

/

23.1

/

64.3

0.52

7886

0.08

/

17.5

/

56.4

0.44

1#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后)

10843

0.05

5.4×10-4

7.42

0.08

28.1

0.30

10926

0.07

7.6×10-4

9.32

0.10

25.8

0.28

10984

0.06

6.6×10-4

3.20

0.035

27.2

0.30

1#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1#(处理前)

2022年

06月

28日

6438

0.25

/

4.24

/

35.7

0.23

6517

0.10

/

4.50

/

45.8

0.30

6496

0.12

/

8.87

/

37.3

0.24

1#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2#(处理前)

7445

0.04

/

8.67

/

32.1

0.24

8094

0.03

/

6.32

/

42.0

0.34

7717

0.04

/

7.42

/

18.9

0.15

1#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后)

10603

0.09

9.5×10-4

3.12

0.033

11.3

0.12

10636

0.09

9.6×10-4

4.24

0.045

20.0

0.22

10568

0.02

2.1×10-4

3.38

0.036

4.26

0.045

标准限值

--

1

0.4

20

1.0

30

2.9

备注

1、1#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处理后)排气筒高度25m。

2、污染物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DB 44/814-

2010)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

9-1 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检测

点位

采样

日期

标况

流量

(m3/h)

甲苯

与二甲苯合计

VOCs

浓度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浓度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浓度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2#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1#(处理前)

2022年

05月

09日

7800

0.09

/

18.7

/

64.5

0.50

7469

0.08

/

5.23

/

66.7

0.50

7956

0.08

/

23.7

/

66.9

0.53

2#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2#(处理前)

7965

0.10

/

16.6

/

63.8

0.51

7954

0.07

/

10.5

/

55.2

0.44

7897

0.06

/

19.6

/

55.5

0.44

2#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后)

12347

0.06

7.4×10-4

3.89

0.048

16.1

0.20

12292

0.01

1.2×10-4

7.15

0.088

28.2

0.35

12189

0.09

1.1×10-3

6.13

0.075

19.8

0.24

2#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1#(处理前)

2022年

06月

28日

7667

0.01

/

0.65

/

47.8

0.37

7826

0.02

/

0.59

/

29.1

0.23

7913

0.02

/

0.58

/

25.7

0.20

2#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2#(处理前)

7804

0.03

/

2.47

/

8.93

0.07

7927

0.02

/

1.02

/

33.0

0.26

7924

0.03

/

0.71

/

4.83

0.04

2#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后)

12343

0.04

4.9×10-4

0.48

4.9×10-3

21.8

0.27

12344

0.02

2.5×10-4

1.23

0.015

14.3

0.18

12074

0.02

2.4×10-4

0.72

8.7×10-3

17.2

0.21

标准限值

--

1

0.4

20

1.0

30

2.9

备注

1、1#喷漆、浸油、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处理后)排气筒高度25m。

2、污染物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DB 44/814-

2010)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

9-2 吹塑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检测时间

检测项目

标况流量

m3/h)

排放浓度

(mg/m³)

排放速率

kg/h)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mg/m³)

吹塑废气处理设

施(处理前)

2022年

05月

09日

非甲烷总烃

7683

10.6

0.08

/

7816

13.2

0.10

7881

10.9

0.09

吹塑废气处理设

施(处理后)

6460

3.12

0.02

60

6394

4.28

0.03

6361

3.39

0.02

吹塑废气处理设

施(处理前)

2022年

06月

28日

非甲烷总烃

7910

16.4

0.13

/

7935

16.9

0.13

7874

16.9

0.13

吹塑废气处理设

施(处理后)

6309

3.48

0.02

60

6353

5.07

0.03

6403

7.23

0.05

备注

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

9-3 生产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检测点位

mg/m3

甲苯

mg/m3

二甲苯

mg/m3

VOCs

mg/m3

2022年

05月09日

G1

0.02

0.03

0.19

0.66

0.02

0.04

0.21

0.54

0.02

0.04

0.18

0.52

G2

0.02

0.05

0.18

0.66

0.02

0.05

0.23

0.64

0.02

0.05

0.25

0.65

G3

0.02

0.05

0.34

0.81

0.02

0.06

0.31

0.85

0.02

0.05

0.29

0.75

G4

0.02

0.05

0.32

0.80

0.02

0.06

0.37

0.97

0.02

0.06

0.31

0.80

2022年

06月28日

G1

0.01

0.01

0.06

0.22

0.01

0.01

0.03

0.22

0.01

0.01

0.07

0.25

G2

0.01

0.01

0.08

0.27

0.01

0.01

0.09

0.29

0.01

0.01

0.11

0.34

G3

0.01

0.01

0.09

0.41

0.01

0.01

0.10

0.29

0.01

0.01

0.07

0.26

G4

0.01

0.01

0.09

0.43

0.01

0.01

0.11

0.23

0.01

0.01

0.08

0.33

标准限值

0.1

0.6

0.2

2.0

备注

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DB 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续表9-3 生产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采样点位

标准

限值

G1

G2

G3

G4

2022年

05月09日

非甲烷

总烃

mg/m³)

1.35

1.41

2.64

2.40

2.68

2.68

2.28

2.34

4.0

1.55

2.08

2.66

2.25

1.33

2.55

2.69

2.13

1.41

2.31

2.67

2.71

1.23

1.13

1.67

1.67

1.61

1.84

1.68

1.70

1.12

1.68

1.90

1.85

1.30

1.67

2.00

1.59

0.86

1.65

1.83

1.69

1.01

0.90

2.22

2.08

1.62

1.67

2.10

1.79

0.97

2.00

1.64

1.74

0.88

2.03

1.65

1.61

0.73

2.06

1.76

1.72

2022年

06月28日

0.83

0.91

1.48

1.38

1.26

1.53

2.02

2.04

0.94

1.35

1.23

2.09

0.96

1.12

1.60

2.30

0.90

1.58

2.02

1.74

0.75

0.80

1.81

1.77

1.23

1.39

1.22

1.26

0.84

1.82

1.44

1.34

0.84

2.04

1.45

1.17

0.75

1.40

1.45

1.32

0.90

0.92

1.36

1.25

1.18

1.14

1.28

1.34

0.93

1.31

1.12

1.39

0.97

1.13

1.11

1.34

0.88

1.20

1.13

1.33

备注

非甲烷总烃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9-4 生产废气厂区内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采样点位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均值

标准限值

2022年

11月03日

非甲烷

总烃

mg/m³)

G1

0.72

0.68

6

0.70

0.64

0.66

0.93

0.76

0.69

0.80

0.63

0.48

0.61

0.45

0.87

0.63

2022年

11月04日

0.60

0.54

0.50

0.55

0.50

0.41

0.53

0.44

0.75

0.51

0.58

0.62

0.83

0.37

0.70

备注

参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中较严值 。

9.2.2.3厂界噪声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如表9-5所示。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迁改扩建项目(一期)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车间墙体围蔽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检测时间

检测点位置

如示图

主要

噪声源

测量值Leq[dB(A)]

测量值Leq[dB(A)]

参考值Leq[dB(A)]

昼间

夜间

2022年

5月9日

项目东侧边界外一米处N1

环境、机械

57

47

昼间≤60

夜间50

项目南侧边界外一米处N2

环境、机械

58

47

项目西侧边界外一米处N3

环境、机械

57

46

项目北侧边界外一米处N4

环境、机械

57

46

2022年

6月28日

项目东侧边界外一米处N1

环境、机械

57

47

项目南侧边界外一米处N2

环境、机械

56

47

项目西侧边界外一米处N3

环境、机械

55

45

项目北侧边界外一米处N4

环境、机械

56

46

备注

2022年5月9日:天气情况:晴;风速:2.1m/s。

2022年6月28日:天气情况:请;风速:1.6m/s。

参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9.3采样点位图

 3采样点位示意图

4车间外无组织废气采样点位示意图

9.4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结合监测结果及企业生产实际迁改扩建项目(一期)59日及628日使用废气处理设施时间约为2小时,根据VOCs排放总量=废气处理后平均排放速率×工作时长计算,5月9日1#废气排放口VOC排放总量为0.174t/a,2#废气排放口VOC排放总量为0.156t/a。6月28日1#废气排放口VOC排放总量为0.078t/a,2#废气排放口VOC排放总量为0.174t/a。计算得出总VOCs排放总量均未超过项目环评批复的允许量(0.2319t/a)   

10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根据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表明,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喷漆、浸油、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DB44/814-20101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排放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DB44/814-20102中无组织排放点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10.2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环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建立了环保档案、环保管理制度等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建设内容与审批内容无重大变动,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相应处置。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长龙村田螺墩地段(惠深公路旁)惠开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工艺品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R改扩建£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200/

实际生产能力

200/

环评单位

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惠市环(惠阳)建〔2019649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1912

竣工日期

20202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惠州市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惠州市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检测单位

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检测时工况

/

投资总概算(万元)

2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24

所占比例(%

12

实际总投资(万元)

2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4

所占比例(%

12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运营单位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时间

2022059日、2022628日、2022113日、2022114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场实际排放总量(9

全场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代替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数值+L表示未


附图1:平面布置

附图2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敏感点分布图


12、附件

附件1关于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圣诞礼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阳环建函〔2016176

附件2《关于惠州市怡灏鑫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惠阳)建〔2019649号);

附件3验收检测委托书;

附件4验收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附件5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附件6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认定


分享